【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根据中国宪法和基本法的相关规定,设立特别行政区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些法律依据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定支持,也保障了特别行政区在保持原有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享有高度自治权。以下是对设立特别行政区法律依据的总结与归纳。
一、法律依据总结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其中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直接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和澳门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回归祖国,其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均依据各自的基本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明确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自治权范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内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0年)
虽然该法律主要针对国家安全问题,但其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也从侧面说明了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法律框架。
4.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定与立法
在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一系列决定和立法,如《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等,为特别行政区的成立提供了具体法律程序和制度安排。
5. 国际条约与协议
在香港和澳门回归过程中,中国与英国、葡萄牙分别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这些文件为两地回归后的制度安排提供了国际法依据,也影响了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构建。
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一览表
| 法律名称 | 颁布时间 | 法律依据内容 | 作用与意义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82年 | 第31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制度由全国人大以法律确定 | 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根本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1990年 | 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中央与特区关系等 | 香港回归后实施的宪制性法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1993年 | 类似香港基本法,规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 澳门回归后实施的宪制性法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 2020年 | 明确国家安全责任,强化中央对港管治权 | 维护国家安全,完善特别行政区治理结构 |
| 全国人大相关决定 | 1990年(香港)、1993年(澳门) | 如《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等 | 为特别行政区设立提供具体法律程序 |
三、结语
设立特别行政区是中国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实现国家统一的重要实践。其法律依据涵盖了宪法、基本法、全国人大决定以及相关国际协议,构成了一个完整而严密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不仅保障了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也确保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统一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