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的概念最早提出者是】“社区”这一概念在社会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影响了社会结构的研究,也对现代城市规划、社会治理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那么,“社区”的概念最早是由谁提出的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信息。
一、
“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学术语,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提出。他在1887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一书中,首次系统地使用了“社区”(Gemeinschaft)这一概念,用来描述一种基于血缘、地缘和情感联系的紧密社会关系网络。
滕尼斯的理论将社会分为两种类型:共同体(Gemeinschaft) 和 社会(Gesellschaft)。其中,共同体强调人际关系的亲密性、传统性和共同价值观,而社会则更注重理性、契约和利益关系。这种区分对后来的社会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后续的发展中,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Robert E. Park)和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等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区”概念,使其从单纯的地理或文化群体扩展到更广泛的社会互动层面。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概念名称 | 社区 |
最早提出者 | 费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 |
提出时间 | 1887年 |
原始著作 | 《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 |
主要观点 | 社区是一种基于情感、传统和密切人际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 |
对后世影响 | 为社会学、城市研究、人类学等领域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 |
后续发展者 | 罗伯特·帕克、欧文·戈夫曼等 |
三、结语
“社区”的概念虽然起源于19世纪末的德国社会学研究,但其影响力一直延续至今。无论是对农村社区的分析,还是对现代都市社区的探讨,滕尼斯的理论都为我们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视角。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区”的内涵也在不断演变,但其核心价值——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结和社会归属感——始终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