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谓言之不预也下一句】“勿谓言之不预也”是一句古语,常用于提醒他人在做出某种决定或采取某种行动之前,已经提前告知了可能的后果。这句话出自《左传·昭公二十年》,原文为:“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后来被引申为“勿谓言之不预也”,意为“不要说我没有事先告诉你”。
一、总结
“勿谓言之不预也”是一种强调事前预警和责任明确的语言表达方式,常见于正式场合或重要决策中。其下一句通常根据上下文有所不同,但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作为独立句子出现,不再有固定下一句。
以下是对该句的解释、出处、用法及常见搭配的总结:
项目 | 内容 |
原文出处 | 《左传·昭公二十年》 |
含义 | 不要认为我事先没有告诉你 |
用法 | 多用于提醒、警告或声明责任 |
适用场景 | 正式文件、政策声明、法律文书等 |
是否有下一句 | 无固定下一句,多作独立使用 |
二、扩展说明
“勿谓言之不预也”虽然没有固定的下一句,但在现代语境中,常常会配合后续内容一起使用,以加强语气。例如:
- “勿谓言之不预也,若再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理。”
- “勿谓言之不预也,此次调整已提前通知,请务必遵守。”
这种用法使得该句更具现实意义,尤其在政策传达、法律执行、管理沟通等方面非常常见。
此外,该句也常被用于网络语言、社交媒体或公众演讲中,以增强权威性和警示性。
三、结语
“勿谓言之不预也”虽为古语,但在现代社会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是对说话者的责任约束,也是对听者的提醒与警示。在正式场合中,合理使用此句,有助于提升沟通效率和执行力。尽管没有固定下一句,但其含义深远,值得我们在日常交流与工作中加以重视。